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地区办事处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1个行政机构,1个规范管理事业单位,4个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机关是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人民政府;1个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是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地区)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地区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79,122.7341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953.07472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169.659418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72,704.7968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6%;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48.2779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4%。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5,694.766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5.7341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7%;项目支出 161,429.0324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43%;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427.967600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104,590.205076万元,增幅152.99%,本年支出增加100,159.850401万元,增幅152.83%。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350.5460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0.9869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9%;公共安全支出21,562.4803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53%;教育支出582.4634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9%;科学技术支出0.1018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45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47.1796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9.5426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5%;节能环保支出2,027.3789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7%;城乡社区支出4,751.0559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0%;农林水支出77,952.7142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55%;交通运输支出32.192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660.98699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12.316996万元,增长43.94%,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864.68612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1.886127万元,增长13.5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6.860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860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经费。

    “人力资源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93.60211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3.60211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等人才工作经费。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0.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9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1.9518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81880万元,增长10.9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636.2773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6.277375万元,增长253.4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村干部基本待遇和保障等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4.2889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811100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2.4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42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1,562.480305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增加21,439.110305万元,增长17,377.90%,其中:

    “公安”(款)2018年度决算56.309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9600万元,增长21.6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等工作站经费。

    “司法”(款)2018年度决算77.19948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29484万元,增长7.12%。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1,428.97122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423.971221万元,增长428,479.4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黑桥公园、何里栖地、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82.4634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79.976550万元,下降62.72%,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8年度决算498.203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031.436500万元,下降67.4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普惠性办园补助和乡村托幼设备设施补助。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校教育工作经费。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1.6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未成年人教育等。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1.4599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4599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工作等。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101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1018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101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101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信息化管理车载终端设备安装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69.45000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450000万元,增长594.50%,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69.4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450000万元,增长594.5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7,747.179614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357.087214万元,增长32.96%,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01.06712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4.997123万元,增长13.15%。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153.212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1.188400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治理、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503.2903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4.242300万元,增长12.0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15.302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302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8年度决算25,112.145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2.145800万元,增长0.4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高龄老人补贴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72.70340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2.7034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和成人职业康复,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增持平。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8年度决算3.58221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822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9,583.8755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022.925577万元,增长1,608.5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959.54269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11.042690万元,增长286.13%,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6.2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23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事务协管工作和病媒防制等。

    “公共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0.4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4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61.3973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1.3973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控制和儿童早教工作等。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7.3598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35982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252.5633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63300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10.6384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63849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610.9037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10.90377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街乡健康教育、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2,027.37898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25.778989万元,增长126,611.19%,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8年度决算1,50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0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煤改气补贴。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27.37898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25.778989万元,增长32,861.1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环境整治、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4,751.05594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22.996941万元,增长47.1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39.5090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8.409024万元,增长25.1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2,848.42698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58.799582万元,增长36.3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463.11993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75.788335万元,增长85.8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

    10、“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77,952.71422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3,200.470828万元,增长1,540.34%,其中:

    “农业”(款)2018年度决算1,443.95130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0.751304万元,增长54.7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村庄社区化建设、拆违控违巡查、基本农田菜田补贴、村级事务和农民技能培训等。

    “林业”(款)2018年度决算4.113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113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2018年首都绿化美化创建工作。

    “水利”(款)2018年度决算9.672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672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和街乡河长制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76,494.9779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2,675.934524万元,增长1,902.9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整治、平原造林养护等。

    11、“交通运输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32.192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710000万元,增长2.26%,其中:

    “铁路运输”(款)2018年度决算32.192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710000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5.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持平,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持平。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98.494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城乡社区支出17,096.55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9%;其他支出0.0245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9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2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9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2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水库移民补贴。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17,096.5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096.55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6,95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955.0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黑桥公园、何里栖地建设。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41.5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1.55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马泉营湿地污水处理运维经费。

    3、“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0.0245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24565万元,增长1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0245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245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老年人补助医疗。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65.73410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规范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71751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873481万元减少8.1559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570000万元减少3.5700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8.71751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03481万元减少4.5859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 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8.71751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03481万元减少4.58597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9250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31.09623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89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893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437.095063万元,其中:汽车26辆,289.54201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55.96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崔各庄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29192.04万元。项目经济成本控制在预算内,项目经费使用合理,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其中,重点项目为崔各庄乡北皋村整建制转居转工项目按时完成超转人员三期缴费,推进地区整建制转工转居工作,保障农民切身利益,保证崔各庄地区整建制转工转居工作平稳推进,利于地区稳定。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决算金额0.000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人民政府.pdf